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政务环境、人文环境,推进了营商环境法治化,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认识《民法典》,特别是在商业活动中的制度调整方面,与大家息息相关。4月28日下午,由广州市番禺动漫游艺行业协会主办、星力动漫游戏产业园协办,特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举行了本次《民法典》专题讲座活动。
会议上,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胡弯律师从民法典的历史背景、体例结构及社会价值;与商业活动息息相关的制度调整;与人身关系息息相关的制度调整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并注重详细解读了合同编及企业合同风险管理内容。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外部因素的总和。
【小知识】
民法典有助于形成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民法典对市场主体资格、市场准入条件等内容作了诸多修改,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丰富了民事主体制度,全面确认了各类组织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将非法人组织规定为一类民事主体。同时,重新确立了法人的分类方式,将法人从二分结构转换为三分结构,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有效地对现行组织进行区分与调整。
二、降低了对合同的订立要求,通过丰富要约邀请的类型、增加预约合同的规定、对电子形式订立的合同进行了确认等方式,促成合同的成立,以鼓励交易。
三、鼓励更多主体参与市场经济,将合伙合同作为一种典型的合同进行规定,提高了民事主体以合伙形式参与商事营业的积极性。
四、扩大了担保合同的范围,明确融资租赁、保理、所有权保留等非典型担保合同的担保功能,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五、减少了合同无效的情形,尽量认可交易行为的法律效力,促进交易目的实现。根据民法典规定,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外,一般不会轻易否认合同的效力。
六、强化了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平等原则在民法典总则编以及各分编的规定中均得以体现。各类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都能获得平等的法律地位,从而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最终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实现公平竞争。
民法典有助于形成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法治政府必然奉行良法之治,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当代中国的“权利宣言书”,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是治国之良法,其诸多规定都有助于形成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例如,民法典删除了之前有关担保物权具体登记机构的规定,为建立统一的动产抵押和权利质押登记制度留下空间,以提高市场主体在进行融资等商业活动中的效率。另外,民法典在规范公权力、保障私权利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其实施效果是衡量各级政府部门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民法典的施行有助于不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民法典有助于形成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营商环境的优化离不开良好的人文环境,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是经济发展的根本性保障。民法典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散发了浓郁的人文关怀色彩。一方面,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重要要求,民法典专章规定了居住权,明确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另一方面,为了让每个人活得更有尊严,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从事前预防到事后救济多个维度增强对人格权的保护,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此外,民法典还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了力量。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增进民生福祉,民法典在基本原则中新增了“绿色原则”,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也是民法典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贡献的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