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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文化旅游场所贯彻落实市防控指挥部13号通告有关措施的通知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文化旅游场所贯彻落实市防控指挥部13号通告有关措施的通知

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3号)》精神,为抓好文化旅游场所分级分类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防控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应对处置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抓紧抓实,迅速认真落实《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3号)》要求,精准施策,全力以赴做好本次疫情的应对处置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硬仗,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文化旅游场所分级分类防控要求

  (一)在荔湾区全部区域以及越秀区六榕街、光塔街,海珠区瑞宝街、滨江街,白云区石井街凰岗社区,钟落潭镇东凤村、良田村,番禺区南村镇南村社区、梅山村、坑头村区域范围内

  1、密闭公共娱乐场所(电影院、剧院、歌舞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等)一律停业,严格落实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要求。

  2、公共文化场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的室内场馆一律停业,严格落实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要求。

  3、旅游景区的室内游乐项目一律停业;星级酒店禁止堂食。

  4、停止举办一切线下文化旅游活动,防止人员聚集。

  5、禁止旅行社组团前往上述区域。

  (二)在全市其他区域

  1、密闭公共娱乐场所(电影院、剧院、歌舞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等)接纳消费者人数按最大接待能力的75%限流,并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2、公共文化场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的室内场馆日接待量按最大接待能力的75%限流,并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3、旅游景区的室内游乐项目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并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4、严格大型活动监管,从严从简开展节庆活动,会议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原则上不组织大型联欢、聚餐等活动,并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分级分类区域有调整的,各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场所)的防控措施,请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最新调整区域,及时进行调整落实。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加强督导检查,完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举措,健全应急预案措施;组织全体人员毫不放松做好个人防护,口罩要戴、社交距离要留、个人卫生要做、新冠病毒疫苗要种。强力督促相关人员主动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对未接种疫苗的工作人员,暂不安排在一线服务岗位。

  (二)加强值班值守。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健全值班值守体系,确保疫情防控应急反应迅速高效。

  (三)加强个人健康管理。每日按时报送本单位疫苗接种防控信息,密切掌握所属人员动态,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加强所属人员健康管理,及时掌握核酸检测结果,对于健康码变为红码和黄码的情况,要及时跟踪了解,按属地防控要求妥善处置。广泛发动从业人员做好疫苗接种,收集掌握从业人员疫苗接种情况,努力提升接种率,建立全市人群免疫屏障。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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